当前位置: 首页 >> 生态保护 >> 正文

水源地保护是核心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 时间:2012.07.17

 编者按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全面强制执行以来,公众最关心饮用水能否达到新标准。饮用水达标是一个系统的过程,从源头饮用水水源地到最后入户管网,都需要严格监管。然而,“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保证饮用水水源地的安全尤为重要。


  各地已经在新国标全面强制执行前后陆续开展了工作,其中最基本的是划定保护区、关停污染源、进行专项执法等。但有的地区对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力度不够,依然存在隐患。7月3日,本版曾关注我国饮用水水质现状以及在执行新标准中将面临什么问题,对饮用水是否能安全饮用进行报道。本期报道将继续关注饮用水安全话题,提出对水源地水质应严格管理,各地在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的探索中,有何特点和经验等。


  近年来水污染现象频发,公众对水源安全顾虑颇多,国家在强化饮用水安全保障,我国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态情况如何,在水质管理上有哪些问题需要完善?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党委副书记、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水工业分会秘书长刘文君介绍说,清华大学饮用水安全研究所几乎参与了所有有影响的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处置,水源地突发污染事件每年都有不少,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对此,他们进行了大量工作,包括研究建立水专项的应急技术和体系等。但是,这些工作远远不够,由于自来水厂的处理能力有限,水源地保护才是最核心的问题。“如果水源地保护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要保障饮用水安全只是一句空话。”刘文君说。


  对于水源地水质现状,《2010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中提到,饮用水安全工作扎实推进。但当年的全国地表水污染依然较重,全国7大水系总体为轻度污染,湖泊(水库)富营养化问题突出。


  刘文君介绍说,严格来说,Ⅰ类、Ⅱ类水体可以作为饮用水源,但我国的现状是在某些地方会放宽到Ⅲ类水体。


  即使这样,2010年全国204条河流409个地表水国控监测断面中,Ⅰ类~Ⅲ类、Ⅳ类~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59.9%、23.7%和16.4%。仅从河流的情况看,就有40%左右的水体达不到要求,湖泊(水库)的水质达标率更低。26个国控重点湖泊(水库)中,满足Ⅱ类水质的1个,占3.8%;Ⅲ类的5个,占19.2%;Ⅳ类的4个,占15.4%;Ⅴ类的6个,占23.1%;劣Ⅴ类的10个,占38.5%。

  《2010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中显示,2010年,全国113个环保重点城市共监测395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其中地表水源地245个,地下水源地150个。监测结果表明,重点城市年取水总量为220.3亿吨,达标水量为168.5亿吨,占76.5%;不达标水量为51.8亿吨,占23.5%。


  刘文君认为,我国的饮用水源现状并不理想,可以借鉴发达国家如美国的经验,对水源地水质严格管理。“美国有《清洁水法》,统筹水源地水质管理,我国也可以探讨制定水源地水质管理制度。”他说。


  虽然,最近水利部出台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范围较广,包括了水量、水质以及其他方面的管理。但刘文君认为,从饮用水方面看,对水质的要求更高,对水量的要求是有充足的保障即可。在这方面,我国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可以从制度和法律上加以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