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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行业将提高排放标准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 时间:2012.07.11

我国水泥行业氮氧化物减排形势严峻,对实现“十二五”污染减排指标造成压力,水泥行业实施更加严格的排放标准势在必行。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水泥行业氮氧化物减排和重点行业VOC控制技术研讨会”上了解到,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排放新标准预计年内发布,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将大幅度提高,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标准将对削减行业氮氧化物排放、优化产业结构、改善空气质量发挥重要作用。

 

  更严格的排放标准即将出台


  氮氧化物限值要降低到每立方米300毫克~400毫克


  作为我国重点污染行业之一,水泥行业颗粒物排放占全国排放总量的20%~30%,二氧化硫排放占全国总排放量的5%~6%。全国水泥行业年排放氮氧化物约200万吨,占全国氮氧化物排放量的10%左右,居火力发电和汽车尾气排放之后的第三位。

                                                                                                         如何减少氮氧化物排放,成为国内水泥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此前在安徽海螺集团调研时表示,“十二五”时期,水泥行业是减排氮氧化物的重点行业,水泥行业必须积极采取措施减排。他强调,环境保护部已经与各省签订了“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责任书,如果未完成减排任务,将实行集团环评限批。也就是说,假如一家企业集团下属水泥厂未完成总量控制指标,整个企业集团都将面临环评限批。


  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副司长刘志全在研讨会上说,“十一五”期间,我国水泥工业迅猛发展,水泥产量由“十五”末的10.6亿吨增长到2010年的18.8亿吨,今年全国水泥产量将突破20亿吨,平均年增长率在10%以上。全国每年新增水泥产量占世界新增产量的80%以上,氮氧化物排放持续上升,由此带来了巨大的环境保护压力。


  随着“十二五”期间我国对氮氧化物实施总量控制,水泥行业提高排放控制要求成为大势所趋。为此,有必要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氮氧化物排放控制要求,促进水泥行业采取更加严格的氮氧化物控制措施。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明确要求,“十二五”时期,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要下降10%;新型干法水泥窑要进行低氮燃烧技术改造;新建水泥生产线要安装效率不低于60%的氮氧化物去除设施;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点区域,实施区域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刘志全告诉记者,要达到这些要求,必须修订2004年颁布的《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更为严格的排放控制措施。


  他说,针对水泥行业污染物减排的严峻形势,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正在修订的《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拟将氮氧化物排放限值由现行的每立方米800毫克降低到300毫克~400毫克。同时,制定技术政策、最佳可行技术指南等一系列指导性技术文件。


  其中,即将公开征求意见的水泥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提出,“水泥窑氮氧化物排放控制应以低氮燃烧技术(低氮燃烧器、分段燃烧等)为基础,近期通过采用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技术(SNCR)控制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在500mg/m3以下;远期通过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技术(SCR)、SNCR-SCR 复合技术控制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在200mg/m3以下。严格控制氨逸出,重视液氨等还原剂的安全管理。”

 新标准将如何发力?


  区分新老污染源,促进技术升级和产业调整


  刘志全说,《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是我国水泥行业环境管理的重要依据,在“十一五”污染减排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适应“十二五”环境管理需求,加强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控制,亟须修订。为此,环境保护部将其列为2012年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重点项目,由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牵头组织标准修订工作。


  刘志全透露,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排放新标准预计将于今年下半年发布。新标准将区分新老污染源,分别制订现有企业和新建企业排放限值,新建项目限值适当从严,现有企业经过一段时间的过渡期后,要达到建设项目排放控制要求,以促进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产业优化升级和公平竞争。


  据他介绍,目前采用的氮氧化物控制技术主要有低氮燃烧、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技术(SNCR)、选择性催化还原技术(SCR)。若使用SCR技术,排放可控制在100毫克/标准立方米~200毫克/标准立方米;若使用投入相对较低的SNCR,可确保水泥行业氮氧化物的排放稳定在200毫克/标准立方米~400毫克/标准立方米,去除率为50%~60%。


  他告诉记者,提高氮氧化物排放控制要求是修订水泥工业排放标准的主要内容之一,在修订工作中要综合考虑经济承受能力、技术成熟性、改善环境质量的要求以及环境监管能力等因素。在技术选择和标准实施方式方面,考虑采取以下方案:一般地区氮氧化物限值400~500mg/m3,考虑到现有企业工艺改造难度大或不具备改造条件(如没有净化设备安装空间),采取改造难度较小的SNCR技术;新建企业具备采用新技术的条件、位于重点区域的企业面临更大的环保压力,对这两类企业要求采取组合减排技术方案,包括低氮燃烧器、分解炉分级燃烧、SNCR技术等,达到氮氧化物300mg/m3左右的排放控制水平。


  考虑到我国水泥氮氧化物减排工作刚刚起步,建成运行的减排氮氧化物示范项目均采用SNCR技术,净化效率更高的SCR技术将在示范基础上逐步推广。


  “应该引起注意的是,我国目前水泥产量已经超过世界其他国家产量之和,解决如此巨大规模的水泥行业污染问题,世界上尚无成功先例。发达国家治理水泥行业污染的做法,包括其排放标准可供我国借鉴,但不宜照抄照搬。”刘志全强调,一些发达国家由于水泥生产规模已经很小,导致其排放标准较为宽松,对污染治理技术进步的促进作用并不显著。要尽快削减水泥行业的污染物排放量,在确定污染控制水平的问题上,就要充分考虑我国当前改善环境质量的迫切需要,按加快实现环境管理战略转型的总体要求,制定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要求的国家排放标准。


  他认为,要通过排放标准来强化环境约束,促使水泥行业通过技术进步实现“由大变强”,而不应跟在其他国家后面,亦步亦趋。


  “‘治重症需猛药’,2011年国家发布新的火电排放标准的行动表明,在我国更加严格地控制对环境质量有重大影响行业的排污行为,乃至实施世界上最严格的排放标准,已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


  企业存在较大差距怎么办?


  环保要求不是额外负担,不能片面强调达标成本


  中国水泥协会秘书长孔祥忠表示,新标准将是水泥行业历史上最严厉的环保标准,对水泥行业的冲击也将是前所未有的。目前,国内水泥企业的排放控制水平与新标准的要求相比尚存在较大差距。


  数字水泥网副总裁陈柏林认为,水泥行业的氮氧化物减排难,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对企业来说,减少氮氧化物排放仅仅是一项减排任务,没有节能效益,只有成本增长。“氮氧化物减排设备至少需要几百万元的投入,此外还有运营投入,这对企业而言,都是不愿意接受的。”陈柏林说。企业无利可图,面对的都是成本投入,仅凭借企业的环境意识和社会责任是缺乏力量的。

  记者了解到,修订后的排放标准还将加大企业的环境治理投入,从而提高企业生产成本。目前,国内每吨水泥的生产成本为180元~250元,排放标准修订后,加上水泥脱硝设备投入,每吨水泥成本将增加20元~40元。据预测,今年全国规模以上企业的水泥产量将突破20亿吨,根据这一数字计算,水泥行业将增加成本超过400亿元。


  业内人士认为,新标准对水泥行业也未必都是坏消息。对大部分水泥企业而言,此次氮氧化物排放标准的调整是挑战,同样也蕴藏着机遇。企业应该抓住机遇,借技术升级与市场整合的契机突围,加大环保投入,加快与其他企业的整合步伐。


  有专家认为,随着能源成本逐渐上涨以及社会对环境要求越来越高,水泥行业作为高耗能行业,必然要进行调整以便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对水泥行业的调整,一方面会促进行业技术升级,提升产业效率;另一方面也会对现有产业格局产生一定影响。随着落后产能的淘汰,行业集中度将得到提升。

 

  对于行业反映的标准实施成本问题,刘志全表示,这个问题不能仅从企业的环境意识或社会责任方面来认识,因为达标排放是排污企业的法定环境责任,是对排污行为最低、最基本的要求,而不是可有可无的“额外”负担。

 

  “解决水泥行业污染问题的关键,是尽快改变粗放的、不计资源环境成本的发展方式和落后的发展理念。片面强调达标成本而不顾及企业排污对环境质量和健康的负面影响,不仅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不利于企业和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刘志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