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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48条河道一河一长

来源:中国环境报第5版 作者: 时间:2012.05.15

  中国环境报讯 山东省济南市对绕城高速公路以内的48条河道整治推行“河长”负责制,按照一河一长原则,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河道治理不达标,“河长”将被一票否决。


  据了解,济南市目前仍面临部分地区雨污混流、管网老化、河道水污染等问题,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定位和分工也有待明晰。为解决这些问题,济南市在整治了市区内17条河道的基础上,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把48条河道分解到各个区,由分管领导牵头整治辖区内的河道,争取到明年年底,污水不再直排河道。


  据悉,济南市将实行的“河长”负责制分为3级:市几大班子领导担任“河长”,区委书记、区长担任辖区河段的“段长”,乡镇或街道办也担任各自辖区河段的“段长”。


  “河长”负责制实行后,济南市将每月对河道治理情况进行考核,并由河道指挥部实施奖惩,河道整治好的将有奖励,河道整治不力的将被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