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拉开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序幕
来源:朝阳党史微信公众号 作者: 时间:2022.01.20
1994年3月17日,区委召开精神文明工作会议,提出“坚持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方针,继续抓好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1996年,成立朝阳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设立区精神文明建设基金。同年11月26日至27日,区委召开七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讨论通过《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九五”期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意见》。全区把精神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围绕“建首善、创一流”工作目标,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乡村)、文明行业为重点,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到20世纪90年代末期,全区涌现出449个区级文明居民区、26个首都文明示范居民区、163个文明村。香河园街道柳芳南里、柳芳北里等6个居民区成为首都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示范点,望京街道花家地居民区成为全国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示范点。香河园、亚运村、机场、团结湖、安贞、潘家园、和平街、左家庄8个区级文明示范街道相继建成。来广营乡、小红门乡、金盏乡被评为全区示范乡。 小红门乡、十八里店乡十里河村、三间房乡褡裢坡村、洼里乡龙王堂村被命名为首都创建文明村镇示范点,31个村被评为首都文明村。
全区商业、卫生、园林、环卫、房管、政法、工商、国税和地税九大行业也深入开展群众性创建文明行业活动。 蓝岛大厦被中央文明委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朝外大街派出所、朝阳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被评为首都文明单位示范点。同时,涌现出朝阳区副食品公司、南磨房派出所等先进典型。
1996年7月29日,在市委、市政府和北京卫戍区召开的北京市双拥模范区(县)命名大会上,朝阳区被授予“双拥模范区”荣誉称号。1997年,朝阳区首次被国家民政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1999年,朝阳区连续第三次荣获北京市“双拥模范区”称号。同年,全区开展建设精神文明“十个示范工程”,创建精神文明示范工程51个。其中,朝阳门外“英模一条街”,在1080米的朝外大街公益广告灯箱上展示新中国各个时期、各条战线上的50位杰出代表肖像,构成朝外商业街上的一条靓丽风景线。
积极开展文明市民教育。1997年3月3日,区委下发《关于在全区深入开展群众性学雷锋活动的意见》,要求各单位把学雷锋活动与加强首都文明城市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首都文明市民公约》结合起来。 1999年1月,朝阳区文明市民学校总校正式挂牌成立,并制定《朝阳文明市民总校实施意见》。各街乡相继成立文明市民中心校。全区文明市民学校的办学宗旨、组织机构、教学内容及评比表彰等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对加强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 9月8日,朝阳社区学院作为北京市第一所社区学院举行揭牌仪式,成为提高社区市民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平台。
富有成效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为全区深化改革开放,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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