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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环保丨天津探索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制定新模式 引导行业企业全面参与标准制定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 时间:2021.10.28

 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针对大气污染排放重点行业,2020年以来天津先后立项制修订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锅炉、平板玻璃、生活垃圾焚烧、钢铁5项地方标准,并在加快完善地方标准体系的同时,真心实意服务企业,积极引导行业企业全面参与标准制定,积极探索地方标准制定的新模式。

    今年上半年,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就通过“引导行业企业全面参与标准制定”的方式完成了天津市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提标工作。相关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均对此次提标无异议,并对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在征求意见基础上的提标调整,表达了认同和接受,并表示将从提标参与者的角度严格遵守天津市地标。


    “如何统筹好垃圾处理与污染防治,提标改造是摆在生态环境部门和垃圾焚烧行业面前的一条必由之路。”据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处长王文美介绍说,随着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我国大中型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规模快速增长,在基础设施能力有效提升的同时,颗粒物、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比重也显著增加,逐渐成为“新兴”的城市重点涉气行业。以天津市为例,为尽快补齐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短板,自2020年10月以来,全市在原有7家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基础上,先后建设投运了6家新厂,垃圾焚烧处置能力由原先的7150吨/日提升至近1.8万吨/日,增长了2.5倍,相应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也同比增加了90%。


    “一方面,为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提高排放标准已势在必行;另一方面,排放标准与企业发展利益息息相关,是企业密切关心的问题,必须妥善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王文美说,标准是企业污染物排放的底线,新标准的出台意味着企业要对已有的环保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将面临技术选择、设备购置、资金投入等一系列问题。


    为找到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与有效维护企业发展利益间的均衡点,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充分贯彻新发展理念、创新工作思路,探索出一套“引导行业企业全面参与标准制定”的地方标准制定新模式。就此次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提标而言,重点做了四方面工作:


    一是坚守生态环境质量底线。坚持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本原则不动摇,将污染减排和环境改善作为制定标准的第一出发点,确保标准提出的污染物排放要求特别是氮氧化物日均浓度(100毫克/立方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二是诚挚邀请企业全程参与。从提出标准意向开始,到标准文本起草,再到控制要求确定的全过程,天津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标准编制团队与全市行业企业保持高频联动,难点堵点共同研究,不同意见面对面沟通,协助企业选择达标可行技术路线,测算提升改造成本效益。


    三是公开规范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涉及行政部门、企业、社会团体、科研机构,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个方面,并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反馈意见逐条认真梳理、集中研究,做到每条意见必反馈、合理意见全采纳。


    四是发挥标杆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沟通行业领头羊企业提前改造,树立对标改造模板。对全部企业连续两年以来的污染物排放小时和日均数据进行研判,深入分析不同治理工艺实际运行情况,最终确定标准指标体系和控制要求,以标准的技术经济可行性真正解决企业后顾之忧。


    “通过真心实意服务、科学严谨提标,全市13家生活垃圾焚烧企业均支持新标准制定实施,最大限度争取到了企业对提标调整的认同和接受,以实际行动落实服务企业家老大、优化营商环境的精神和要求。”王文美说。


    “我国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已经历了多个地方的提标,但贵局的提标工作令人印象深刻,做到了征求意见真心实意,提标调整实事求是,将垃圾焚烧发电企业从被动承受者变成了主动参与者。”日前,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收到一份来自中华环保联合会的工作函,函件中对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在征求意见过程中的规范及专业操作表示出高度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