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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谈生态环保执法检查:一些基层干部对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

来源:北京青年报北青网官方帐号 作者: 时间:2021.02.01

       全国人大常委会连续三年运用执法检查等法治方式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见实效。1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今年生态环保领域立法、监督安排。

在现场,有记者提问,相关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了哪些突出问题?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窦树华予以回应。

窦树华说,从执法检查情况看,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各地区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了关键进展,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但同时,通过执法检查也反映出法律实施中仍然存在着不足和短板。

他介绍,比较突出的共性问题包括法律宣传教育普及不够广泛深入;法律制度和法定职责落实不到位,环境质量监测、信息共享、科学执法等法律要求没有完全落实;律规定的源头治理仍是弱项;法律要求的标准和规划制定工作没有完全落实;法律强调的科技支撑和资金保障力度不足等。

窦树华介绍,在抽查暗访和随机谈话中发现,一些企业缺乏依法治污的自觉性,一些基层干部和群众对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不熟悉,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有的地方没有落实好维护水体功能的法定职责,河水变成了“死水”的现象依然存在。法律规定的河长制已经建立,但一些地方河长的责任意识不强,履职能力不够,从“有名”到“有实”还有差距。一些企业履行防治污染主体责任的自觉性不够,超标排污问题突出。一些地方环境保护目标考核不严格,责任未压实。

“我国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运输结构以公路为主的局面未根本改变,生态环境保护的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并未根本缓解。”

他表示,第三方评估报告反映,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管网破损、管网混接错接,是河湖黑臭的主要原因。各地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欠账多,建成的管网污水收集率、处理率偏低,部分市县污水收集率不足50%,雨污分流比例不足40%,化肥、农药使用量高、利用率低,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置机制不完善。

检查发现,一些标准不完善,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恶臭污染物排放等标准修订工作滞后,一些标准之间不协调,甚至相互抵触,一些标准如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过于整齐划一,不符合区域、流域实际情况,不能满足差异化精细化管理的需要。各地不同程度存在着未编制污染防治规划、规划编制与目标任务不对应,规划实施缺乏保障等问题。

“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基础研究项目相对薄弱,对污染成因的预警、治理的研究有待加强,对区域性、流域性、系统性治理的科学规律把握不足。现有的治理修复技术还不够有效、安全、经济。生态环保资金仍以各级财政投入为主,多元投入模式尚未建立。法律规定的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制度存在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