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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生活 绿色先行

来源:顺德新闻网 作者: 时间:2020.11.25

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民法典,在第一编第一章第九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民法典“绿色原则”。民法典在开篇确立“绿色原则”,意味着将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理念贯穿于整个民事活动中。

  为此,民法典配置了一系列反映“绿色原则”的制度和规定,实现了“绿色原则”在点、线、面的有机结合、全面覆盖。“绿色原则”主要体现在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和侵权责任编等相关法律制度中。

  民法典“绿色原则”的有关规定,折射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浸润着新时代的价值理念,为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提供了法律保障,必将深刻影响我们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