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环保法规 >> 正文

山西:打造环保铁军 让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真正长出“钢牙利齿”

来源:中国县域经济报 作者: 时间:2020.11.09

11月5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京津冀周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公室和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汾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公室在太原揭牌成立,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潘贤掌出席揭牌仪式,太原、阳泉、长治、晋城、运城、临汾、晋中、吕梁、忻州9个市的政府代表以及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相关处室负责人,9个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参加揭牌仪式。

山西成立跨区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监察机构,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创新性举措,是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京津冀周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公室监察区域为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四个市,汾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公室监察区域为太原、运城、临汾、晋中、吕梁、忻州六个市,主要工作任务是对区域(流域)内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和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情况;重点任务的部署、落实、措施的实施等情况实施监督监察;协调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督办监察区域整改落实中央和山西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完成山西省委、山西省政府和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等情况开展监督监察。

潘贤掌在揭牌仪式上指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统筹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保护问题,增强监测监察执法的独立性、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山西省高度重视,专门出台了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调整生态环境保护监察管理体制,跨区域、跨流域设立生态环境监察办公室,驻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监察”。他指出,成立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不只是简单挂个牌子、改个名称,而是一场深刻的变革。要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立足“督政”“督企”职责,让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真正长出“钢牙利齿”。他强调,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作为一个新的机构、一支新的队伍、一股新生力量,从一开始就要严格队伍管理,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环保铁军。

记者还了解到:此前,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汾渭平原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公室已经正式挂牌并运行,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晋北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公室正在筹建,也于近日挂牌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