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北京市“十二五”期间节能低碳典型案例的通知
来源:首都之窗 作者: 时间:2019.05.06
各有关单位:
为系统总结本市“十二五”时期节能降耗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成效,总结先进经验和典型模式,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各单位“十三五”时期继续深入开展节能减碳工作,我委拟面向各单位征集典型案例,编制本市“十二五”期间节能低碳典型案例汇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典型案例须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具有显著的节能减碳效果和示范带动作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1.能源计量基础能力、能源管控中心、节能监测服务平台等基础能力建设类;
2.节能改造、数据中心节能低碳示范改造、城市矿产试点建设等示范工程建设类;
3.合同能源管理、能效领跑者试点、清洁生产审核、能源审计、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等机制创新类;
4.节能目标考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节能监察、能源管理师培训、能源标准体系建设等制度规范类;
5.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宣传系列活动、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宣传引导类。
6.其他相关类。
二、征集要求
典型案例材料应语言简练、思路清晰、表述严谨、格式规范,按以下4个部分撰写:
1.案例概况:包括案例名称、应用单位及地点、背景、目标、投资、运营等基本情况。
2.特色介绍:介绍案例的特色和亮点。
3.适用范围:案例适用领域和条件。
4.效益分析:根据实际情况,描述节能减碳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等。
提供的材料内容文字控制在1000字左右;重点项目须提供实景图、技术原理图等相关照片5-6张,图片格式为jpeg、TIF、EPS、AI,图片像素大于2100x2100,并附图片标题或简短说明。
典型案例的节能减碳效果须由具有节能监测资质的单位或有相关技术、产品检测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出具测试报告,测试报告须是实际运行1年以上的应用单位的实际数据。提供的典型案例须由案例应用单位提供反馈意见表(加盖应用单位公章)。
三、提交方式
请各单位根据上述内容,结合工作实际,于4月8日前将典型案例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hzc@bjpc.gov.cn,我委将及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选用。
特此通知。
附件:典型应用案例模板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3月22日
(联系人:资环处<气候处> 费景耀; 联系电话:66415588-1134)
附件
典型应用案例模板
一、案例概况
1.案例名称。
2.案例应用单位及建设地点。
3.案例应用背景。
4.案例应用投资运营和能源消耗监测情况。
二、特色介绍
1.案例应用的技术特点。
2.案例应用的行业领域特色。
3.其他突出的亮点。
三、适用范围
案例应用适用的领域和基本条件。
四、效益分析
1.案例应用的技术经济效益。
2.案例应用的社会效益。
3.案例应用的节能减碳效果及环境效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