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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将初步建立,企业排放削减量可交易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作者: 时间:2019.01.11

11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印发《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其中提出到2020年,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初步建立,全社会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有效提升,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政策环境初步形成。到2022年,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水平明显提升,生态保护补偿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生态保护者和受益者互动关系更加协调,成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有力支撑。

通知表示,我国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顺利推进,重点领域、重点区域、流域上下游以及市场化补偿范围逐步扩大,投入力度逐步加大,体制机制建设取得初步成效。但在实践中还存在企业和社会公众参与度不高,优良生态产品和生态服务供给不足等矛盾和问题,亟需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激发全社会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

通知的重点任务提出,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要健全资源开发补偿、污染物减排补偿、水资源节约补偿、碳排放权抵消补偿制度,合理界定和配置生态环境权利,健全交易平台,引导生态受益者对生态保护者的补偿。积极稳妥发展生态产业,建立健全绿色标识、绿色采购、绿色金融、绿色利益分享机制,引导社会投资者对生态保护者的补偿。

其中,探索建立生态保护地区排污权交易制度,在满足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的基础上,企业通过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清洁生产、清洁化改造、污染治理、技术改造升级等产生的污染物排放削减量,可按规定在市场交易。以工业企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等为重点,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省内分行业排污强度区域排名制度,排名靠后地区对排名靠前地区进行合理补偿。

建立健全以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为基础的碳排放权抵消机制,将具有生态、社会等多种效益的林业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优先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充分发挥碳市场在生态建设、修复和保护中的补偿作用。引导碳交易履约企业和对口帮扶单位优先购买贫困地区林业碳汇项目产生的减排量。鼓励通过碳中和、碳普惠等形式支持林业碳汇发展。